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郴州市嘉禾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统计资料 >  正文
商务部关于下达2009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2-04 09:01  文章来源:外贸司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供求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8]132号
【发布日期】2008-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订了《2009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审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
     2009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1.锯材
单位:立方米
地区及企业 配额数量
总计 96620
黑龙江省 16000
云南省 1400
厦门市 600
河北省 550
西藏 4000
吉林省 11700
四川省 26850
上海市 200
大连市 14000
江西省 200
福建省 1000
陕西省 300
内蒙古自治区 3200
山东省 500
海南省 200
辽宁省 5200
青岛市 200
湖南省 3000
天津市 200
河南省 200
广西自治区 200
湖北省 200
江苏省 200
浙江省 350
安徽省 200
黑龙江森工对外经贸总公司 550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5200
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 220
2.活大猪  
单位:头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香港(第一次分配) 澳门
总计 1320000 150000
山西省 1654  
上海市 15473  
浙江省 181104  
宁波市 13112  
安徽省 3351  
福建省 9597  
厦门市 778  
江西省 107422  
河南省 192785  
湖南省 213685 28988
湖北省 147869  
广东省 274780 121012
深圳市 94533  
海南省 1852  
广西自治区 46347  
重庆市 6833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公司 8825  
   
3.活中猪
单位:头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 计 80000 2400
上海市 48282  
宁波市 1190  
湖北省 1051  
湖南省 974  
广东省 27003 2400
海南省 500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公司 1000  
 
4.活牛
单位:头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 计 50000 7200
北京市 10237  
天津市 160  
河北省 14063 1034
山西省 337  
内蒙古自治区 6781  
辽宁省 438  
大连市 435  
吉林省 673  
黑龙江 345  
上海市 268  
江苏省 1398  
安徽省 689  
江西省 47  
山东省 1097  
河南省 1450  
湖北省 1933  
广东省 5091 4008
广西自治区   2008
海南省 375  
贵州省 1070  
陕西省 1956 150
甘肃省 542  
青海省 268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公司 347  
5.活鸡
单位:万只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 计 1000 340
江西省     9  
湖南省 5  
湖北省 5  
广东省     493 300
其中: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96  
深圳市 346  
其中: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24  
广西自治区 47 40
海南省 15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公司 80  
 
供港活鸡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万只
企业名称 专项配额
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 24
广州市番禺区洋毅畜牧有限公司 24
珠海市顺明有限公司 24
东莞市天实养殖有限公司 24
深圳汇先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4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