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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
2008-12-04 09:27  文章来源:对外贸易管理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国际贸易是国际间的商品交易,主要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等。当代,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知识产权对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我国的国际贸易1978年以来一直处于持续快速发展中,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2007年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1738亿美元,其中,出口12180亿美元,进口9558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我市对外贸易从1988年开始以来,进出口业务从无到有,并且逐步发展壮大,特别到2000年以后进出口贸易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2007年我市进出口总值达4.70亿美元,其中出口4.38亿美元,进口0.32亿美元,进出口总额位于全省第六,出口交易额位于全省第五。但是我市的外贸增长方式仍然比较粗放,出口附加值低,出口量大利薄,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不平衡,其原因之一是我市出口贸易中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比重明显偏低。与全省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差距很大。为使我市尽快改变这一被动局面,根本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为此,根据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参考省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市商务局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从我市的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入手,明确了制定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客观分析了我市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的现状,找出了我市存在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可行的对策措施,明确了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目标、方向和工作重点,并形成本报告。
 
  一、制定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 知识产权是推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主动力
  1、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增长强劲
  所谓“知识产权密集产品”,是相对劳动密集产品和资源密集产品而言,它是指产品的价值量中含有较高的知识产权因素。主要包括:含多项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技术的产品;使用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地理标志的产品;以计算机互联网络为载体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版权、动漫等文化产品;以及前述产品的集合等。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含有较高知识产权价值的高科技制成品;知识产权密集产品也可以是无形的,如专利技术和注册商标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密集产品进出口总量增长强劲。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统计资料, 2003年与1980年相比全世界知识产权密集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9.68%,而非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年均增长只有0.27%。
  2、知识产权密集产品是贸易强国的主要出口产品
  在国际贸易领域,含有大量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高科技产品和驰名商标产品等知识产权密集产品是美国、欧盟原15个成员国和日本等贸易强国的主要出口产品。根据世界经济合作组织的统计,二十年来,美国、欧盟原15个成员国和经合组织国家的高科技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明显上升态势,这些国家的低技术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明显下降态势。
  相对贸易强国,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出口量小,非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出口量较大。我国的外贸总额虽居世界第三位,但是自主创新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仅占外贸出口总额的2%。
  3、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
  知识产权密集产品是国际货物贸易的重要交易对象。主要表现在:在电子通讯、计算机、航空航天、精密设备仪器、生物制品、新药、特药、新材料、高端机电产品等高科技产品中通常包含诸如专利和专有技术等价值量颇大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中名牌产品的特殊价值主要在于其商标或产地标识等。知识产权与国际货物贸易之间的密切关系早已为知识产权资源富国所关注,它们主张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国际贸易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仅能够维持公平的进出口秩序,更重要的是能够从根本上保护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创新能力,激励其不断地生产、制造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并在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国际间流动中获得较高的收益,并有效地推动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从技术进口和出口的角度来看,存在这样一个良性互动关系: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可以借助于技术进口,技术进口后如加以有效地消化吸收、提高、超越就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就能有效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经营收益;自主知识产权增多,就有效地促进一国技术出口的增加,从而使对外贸易由弱变强。
  (二)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客观制约
  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客观制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WIPO体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在一定意义下制约国际贸易发展
知识产权的 “地域性”特征,导致了世界贸易市场的分割,而这种分割的市场与经济全球化存在着内在的、甚至难以避免和克服的冲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所表现的知识产权竞争的加剧,这种冲突使得知识产权制度越来越演变为某种新的贸易壁垒:一方面,一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而导致冒牌、盗版货物泛滥,阻碍了他国正牌、正版货物进入该国市场;另一方面,一国也可以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阻止在他国合法生产的产品平行进口到本国市场。
  2、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的制约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步,导致了世界上知识产权密集产品主要产于发达国家,而非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则主要产于发展中国家。然而,在WIPO体制下和WTO体制下所建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实际效果,主要有利于拥有较多知识产权资源的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适用的统一性和生产力发展的非同步性矛盾,使得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发达国家越来越依赖知识产权统一的国际保护制度,对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实施新的贸易壁垒,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也开始利用知识产权构筑技术标准,从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商身上获取贸易利益或维护其贸易优势地位;发达国家在“信息经济”的制高点上对“商业方法”等也开始授予专利,强化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WTO将服务贸易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后,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有利于维护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优势地位。这些均在客观上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并影响国际贸易发展。
  3、专利标准化对出口贸易发展形成制约
  所谓“专利标准化”,是指将私权性质的专利权内容,写入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标准特别是国际技术标准。专利标准化的结果,是当企业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生产、制造产品时,必然会使用包含在该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权,如非事先得到该专利权人的许可,便可能发生侵犯相关国际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的垄断已成为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垄断的重要因素: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市场垄断化。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事实上处于技术标准市场的垄断地位,专利标准化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对发展中国家相关产品的出口制约。
以上分析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贸易利益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的目的就在于维护本国企业的竞争力和本国的贸易利益;另一方面,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又可能削弱本国企业的竞争力和本国的贸易利益。因此,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贸易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短期而言,强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知识产权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有利,对知识产权资源匮乏的发展中国家不利;长远来看,适当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企业、产业和国家的竞争力,有利于强势产业、强势企业的成长,从而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国际贸易强国,总体上有利全球经济发展。这一点对处于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也对我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市情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战略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
  二、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一)我市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1、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7年,我市与98个国家和地区有过贸易往来。2007年我市与8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进出口业务,其中与11个国家和地区贸易出口额过500万美元,从7个国家和地区进口额过200万美元,拥有进出口企业180家,其中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59家。2007年全市进出口总额4.72亿美元,在全省排名第六位。其中,出口4.38亿美元,进口0.32亿美元。一般贸易进出口4.11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87.08%;加工贸易进出口0.56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12.92%;机电产品出口0.75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17.19%;高新技术产品(1997年版)出口3823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72%。
 
表1.  2007年我市进出口贸易市场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美元

进出口市场

完成实绩

占全市份额%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亚洲合计

36144

1947

82.45

61.19

香港

28214

1

64.36

0.03

日本

3800

3

8.67

0.09

韩国

1060

69

2.42

2.17

印度

796

 

1.82

 

印度尼西亚

631

40

1.44

1.26

台湾

219

319

0.50

10.03

非洲合计

513

89

 

 

埃及

170

 

0.39

 

坦桑尼亚

155

 

0.35

 

欧洲合计

4868

503

11.10

15.81

比利时

1839

471

4.19

14.80

英国

926

9

2.11

0.28

德国

885

 

2.01

 

荷兰

885

 

2.01

 

 

2、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1个“中国名牌”产品、 15个“湖南名牌”产品、2件“中国驰名商标”、2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和3个湖南省出口名牌。2007年全市3个省级出口名牌产品及名牌企业完成进出口总额14997万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31.89%,其中出口14287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2.59%;进口710万美元,占全省进口总额的22.31%。我市裕湘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裕湘牌挂面荣获2007年中国名牌称号。裕湘牌系列食品和舜华牌临武鸭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金旺实业的高纯铋、金贵有色的白银和高斯贝尔的卫星通讯设备被评为湖南省出口名牌。以金贵有色、湖南金旺、柿竹园、西河铅业、钻石钨、鑫达银业、香花岭为代等表企业形成了我市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主体,以郴化集团、桥氮化工、华湘化工为代表等企业组成了我市化工行业的精英,以郴州粮机、高斯贝尔、湘江工具为代表的企业形成了我市的机电产品制造业,以金磊水泥、创兴人造板、良田水泥为代表等企业形成了我市建筑行业支柱,以裕湘面业、天湖食品、舜华临武鸭、三味食品、邦尔泰油脂、东江鱼等为代表的形成了生机勃勃的郴州现代农业产业。这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湖南名牌、湖南著名商标、湖南出口名牌,构成了郴州产业和郴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3、进出口贸易中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情况。

我市的出口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和资源密集产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例较小。2007年,我市机电产品出口0.75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17.19%;高新技术产品(按1997年版)出口只有3823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72%,高新技术产品(97版统计)进口549美元,占进口总额17.25%。

22002年以来我市高新技术产品(按1997年版)进出口情况             金额单位:万美元

年份

出口额

增长(%)

进口额

增长(%)

2002

66

 

126

 

2003

179

171.21

84

33.33

2004

421

135.20

89

5.95

2005

793

88.36

278

212.36

2006

948

19.55

9

96.76

2007

3823

303.27

549

60

 

在我市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出口比重太小。我市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不是源于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出口,自主的高端、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比较奇缺,不具有知识产权密集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这是我市进出口贸易失衡的根本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市企业共有有效发明专利20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68项,有效外观设计专利117项,拥有有效注册商标922件。

(二) 我市出口名牌创建及保护状况 

品牌商品出口是拉动外贸出口的重要引擎,品牌战略也是我市对外贸易的重要战略。品牌商品中包含了丰富的如商标权、版权、专利权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3年来,通过对出口名牌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我市出口名牌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目前,全省有省级出口名牌48个(其中国家级出口名牌1个),我市有3个省级出口名牌。我市在加强出口名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积极帮助和大力支持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进行商标注册,对企业在境外注册成功的给予资金支持。2、加强对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如何保护出口名牌,如何在境内外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备案等为内容的培训班。3、选定中介机构为企业开展境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备案等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性工作提供咨询、代理等服务。4、工商、海关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将出口名牌有关的知识产权列入重点保护范围,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权行为。

3.  我市出口名牌一览表

序号

名牌名称

主要商品

企业名称

1

金旺JINWANG

高纯铋

湖南金旺实业有限公司

2

金贵(JIN GUI)

白银

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

高斯贝尔(GOSPELL

卫星通讯设备

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三)进口商品的商标、版权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保护状况

近几年来我市进口商品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和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进口量较小,进口商品的商标、版权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在我市得到保护,总的状况良好,未发生严重的侵犯进口商品的商标、版权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案件。

(四)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05-2007年,我市企业共参加境内外各种外贸展会达20多场次,展位超过70个。到目前止,境内外展会中没有发现我市参展企业有侵权和被侵权行为。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组织企业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境外参展组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函》(商法函[2007]16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使参展企业充分认识展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预防侵权,做好维权。

认真组织参展企业展前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对统一组织参加的展会,通过充分了解展会举办地国家(地区)和展会主办方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抓好参展企业展前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切实做好展前展品检查。对重点展会(如广交会、中部博览会)通过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措施,努力防止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五) 我市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对外贸易出口商品中所含自主知识产权甚微,商品价值偏低。二是认识模糊,保护意识不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是个新概念,很多人不熟悉、不了解国际贸易相关规则,更不熟悉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对外贸易中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存在无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人侵权的情况;三是各级政府和企业重视不够。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各级政府和企业没有建立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保护机制,知识产权的公共信息体系、预警机制、海外维权机制缺乏,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不畅,导致不少企业花了大力气研发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经常因信息不灵而搁浅,或因举报投诉渠道不畅、告状无门而放弃维权,造成巨大损失;四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情况,导致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五是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人才缺乏,既熟悉外贸业务又懂知识产权的人才更是奇缺, 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待提高;六是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的行业组织极少又势单力薄,难以承担为广大企业维权的重任。

 三、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对策措施

(一)  指导思想

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在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品牌战略、人才战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为基础,着力培育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与产业,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品牌创新及参与国家标准体系创新作为优化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产品贸易发展;提出与对外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建议,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协调体系,为我市对外贸易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发展目标

1总目标

加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与产业的培育,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出口,转变和优化出口结构,实现知识产权密集产品与劳动密集产品出口的均衡发展。加快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模式的调整,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逐步增加我市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比例,持续提高贸易增长质量,实现我市对外贸易又快又好发展。

2、近期目标

2010年,我市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目标是:

——到2010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实现8亿美元,其中一般贸易额实现6亿美元,加工贸易额达到2亿美元,服务贸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省级出口名牌4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我市出口产品的比重达到15%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出口占出口产品比重10%左右,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出口产品比重35%左右。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实施“科技兴贸”与“品牌战略”。积极引导与推动企业、行业建立与完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造及发展机制、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机制。推动企业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主体,为实现我市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一批出口创新基地,培育一批新的出口增长点,重点打造一批品牌,初步构建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努力支持出口加工区及有色工业园区的建设,支持其园区内企业自主创新,培育出电子信息为主的出口创新基地;二是培育一批新的出口增长点。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三是重点打造一批品牌。以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等领域为重点的,培育10个自主出口品牌;四是初步构建起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重点促进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逐步建立起三体联动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机制、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

3、中期目标

2015我省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目标是:

——我市到2015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实现14亿美元,其中一般贸易额实现10亿美元,加工贸易额达到4 亿美元,服务贸易额达到1亿美元,省级出口名牌10个,国家出口名牌2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我市出口产品的比重达到3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密集产品出口的比重占30%左右,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比重占30%左右。

——建立更加系统、完善的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交流;形成比较完备、成熟、稳定的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为我市对外贸易的持续、高效、稳健发展提供可靠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我市出口贸易结构日趋优化、对外贸易的质量效益型增长方式初步建立。

(三)对策措施

保护知识产权是政府和企业共同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靠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三方共同发挥作用,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和完善三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保护体系。

1、政府的作为

1)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全市商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的主体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正确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深入实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和指导外经贸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等相关业务培训,使全市商务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外经贸企业管理者、科研人员和业务人员充分认识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把加强与自主创新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自觉提升到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

2)大力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针对我市目前知识产权密集产品进出口失衡的严重状况,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一是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保持外贸适度增长的基础上,加快调整进出口战略,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出口结构;二是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原材料。充分利用国家现行政策,对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所需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的引进给予重点支持。三是抓好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建设。四是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大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出口名牌的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建立包括品牌评价、品牌促进、品牌推广、品牌保护等全方位、较为完善的出口品牌推广促进体系。申请建立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重点培育和扶持我市出口名牌的企业,扩大名牌商品和名牌企业出口,使其成为外贸出口的主要增长点。

加快发展加工贸易,加强加工贸易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了进一步加快加工贸易的发展,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和贴牌生产企业管理,引导他们坚守信用,维护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各海关加大对关区内加工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审查力度,防止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假冒侵权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环境,顺利承接粤港澳台产业大转移。

规范组展参展行为,加强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全市各级商务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参展企业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参展企业展品审查,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恶意侵权企业和责任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恶意侵权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屡教不改者永久取消其参展资格,树立郴州企业良好形象。

3建立和完善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制度与预警机制。

针对我市目前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不明确、不系统的缺陷,市商务局牵头成立郴州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郴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成员,组建固定精干的工作班子,设计和构建高效率的、系统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制度、促进制度、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海外维权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责全市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搞好我市进出口商品商标、技术、版权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加强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专业的咨询和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对我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境内保护、边境保护和境外保护的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度,对在市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侵权者,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三是建立健全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促进制度。充分利用国家、地方、企业等各种资源、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创建和保护知识产权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四是建立健全我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应急处理机制和海外维权机制。倡导和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建立联盟,加强沟通和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我市个人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增强海外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企业海外维权的支持力度,加强与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联系与合作,及时了解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提高应对技能

4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国家标准战略。

充分认识目前专利标准化,特别是专利国际标准化对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全市各级商务部门采取有效具体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我市企业、团体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着力提高我市技术标准中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积极推广应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减少企业外贸摩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企业国际地位。

 5实施人才战略,培养我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人才。

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每年根据省里制定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组织各级商务部门和广大外经贸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国际规则知识,充分掌握和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全面了解诸如加强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和我国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机制等其他相关举措,全面加强我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人才素质。

2企业的作为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的主体。经济全球化使竞争更加激烈,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是否拥有和充分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全市外贸企业要不断完善自主创新机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自主品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的能力;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肩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1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大幅提升管理者、科研人员和职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提高企业管理者、科研人员和营销人员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的能力,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知晓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制度

2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研发工作,要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资金占比要由现在的不足2%提高到5%左右,鼓励科技人员在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专利产业化,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转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品牌商标在国外申请注册,以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

3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从制度上作出安排,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加强与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沟通和联系,采取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积极应对海内外知识产权涉案纠纷,依法维权。

4进一步完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指标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自主创新管理的全过程,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加大对专利技术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项目;积极参与品牌建设,高度重视无形资产的培育和保护,创品牌,护品牌;积极创造和申报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和湖南省名牌、湖南驰名商标、湖南出口名牌,努力打造国际品牌,提高品牌价值。

5高度重视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工作人才。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工作人才是企业人才的中坚力量,创新、发展、运用和保护都需要知识产权工作专门人才,要高度重视培养和引进。注意保护好知识产权工作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创造、革新,为企业和国家贡献聪明才智。

6加强与中外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广泛与中外企业建立互信,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信守承诺,严守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机密和商业秘密,自觉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共同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树立湖南企业良好国际形象;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自觉遵守展会规定,保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行业组织的作用

行业组织是架设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在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着力培养对外贸易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如市贸促会、进出口企业商会、商标事务所等,赋予它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权限,明确其职责,规范其行为,切实担负起为广大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社会责任。一是积极帮助企业自主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的技术标准,并为企业提供有关科技和政策法律信息;二是参与有关部门对企业知识产权及自主创新的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国际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三是对有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协助调查,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支持受害企业起诉或维权,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行业内企业自律,积极倡导守法生产,诚信经商,信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制定有效的对本行业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约束的规则;五是建立全市外贸行业联盟,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引导广大外贸企业建立行业联盟,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为企业和权利人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援助,积极应对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六是加强国内国际同业的广泛联系、交流与合作,扩大交流,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加强合作,共同探讨和遵守世界知识产权制度,扩大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国际贸易;七是重点培育和支持本市行业组织,与省内广大企业建立利益联盟,相互信赖,相互支持,共同维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4、《郴州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实施

全市商务系统要高度重视《郴州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把它纳入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郴州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成果。从2009年起,将《郴州市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纳入每年的全市商务工作培训、外经贸企业培训计划,使其战略能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切实提高全市商务工作者、外经贸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使我市外经贸工作与国际完全对接,加速融入国际贸易和国际社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省投资环境,实现我市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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